芜湖市南陵县盐业公司招租公告

发布时间:2024/3/15 8:25:48    |     文章来源: 芜湖市南陵县盐业公司     |     阅读次数: 次     |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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芜湖市南陵盐业有限公司临318国道门面房(由西至东第五、六间)及办公楼对外公开招租,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
一、基本情况

该房位于芜湖市南陵县籍山镇318国道五里大转盘向东500米处,门面房面积约为35平米,办公楼分二层、三层、四层,面积各约400平米。适宜商业销售或服务经营项目。(门面房、办公楼的修缮或装修改造费用均由承租方负责承担)

二、招租方式

采取有底价的方式竞租,门面房一共二间,整体出租,底价为28000元/年,办公楼分二层、三层、四层,可分层出租,二层租金底价为40000元/年,三层底价为30000元/年、四层底价为30000元/年,可整体出租或分层出租。以最高租金者取得租赁使用权。

三、承租条件

1、承租人应是法人,社团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,且无违法或不良经营记录。

2、承租方应按国家法律规定合法经营,因承租方出现经营违法违规的情况,一切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。

3、本次招租,竞租人自行到现场勘验。

四、承租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:

1、不得擅自改变出租房用途;

2、租赁期内,出租房屋必须由承租人本人经营,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,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,分租,出借租赁房屋。承租期间不得在场所内乱搭乱建,不得将场所分割给他人用,否则视作违约。

3、租赁期内,承租人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,电,燃气通讯(网络),垃圾清运,物业管理,停车等相关费用。

4、租赁期限届满,如出租人仍要对外出租的,承租人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。

5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,承租人须将租赁房屋场所恢复原样,并且无条件交还给出租方。

五、租赁期限与租金缴纳方式

租赁期限1-2年,租金一年一付。

六、报名时间地点、联系人

有意者请持有效证件,于2024年3月25日前到我公司综合办报名(地址:芜湖市南陵县籍山镇318国道五里大转盘向东500米盐业公司)

联系人:陈女士,联系电话:0553-2395019

监督电话:0559-2395097